“学雷锋”,不仅仅是一句口号,更是行动指南和理想信念的社会体现。“雷锋精神”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,在新时代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深远的影响,在澳门特区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澳门多元社会结构的形成下,“雷锋精神”在澳门得到一定程度的传承和发展。
二、雷锋心水论
“心水论”是“精神论”、“道德论”的一种表达形式,其形象比喻为“水善利万物而不争”,在弘扬和传承“雷锋精神”的过程中,“雷锋心水论”是其实践体现,其主要特点包括:
- “雷锋心水论”是“为人民服务”思想在澳门地区的延伸,促进澳门特区政府以民为本,实施“一国两制”,推动澳门社会和谐和永续发展。
- “心水论”体现了无私奉献的意识,强调义务性和无偿性,鼓励人们基于自我觉悟自愿投入公共利益。
- “心水论”具有凝聚人心的力量,促进澳门各族人民团结,有效凝聚民心。
三、专家分析解释定义
从学理角度看,在传承“雷锋精神”的实践中,“雷锋心水论”扮演了重要角色,澳门特区政府应与社会共同就“雷锋精神”进行新的诠释,使其植根于澳门本土社会,并培养更多“雷锋”式服务者,结合澳门的多元社会结构和公共服务企业的现实需要,适应当地社会发展和进步。“雷锋精神”在澳门的传承与内地有所不同,双语、双文、双法并存的鲜明特征决定了其独特性。
四、“雷锋精神”在澳门的深远意义
“雷锋精神”在澳门具有培养踏实工作作风和树立积极向上人生态度的深远意义,其与社会价值体系密切相关,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化和典范,尽管澳门实行“一国两制”,拥有多元价值主义,但“雷锋精神”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社会支持。
“学雷锋”活动源于内地,顺应民心,在澳门开展符合“宪法”和“基本法”的要求,澳门特区政府应秉持“居安思危”和“家国情怀”意识,推动和指导社会认同和社会价值的发展,从道德层面来看,“学雷锋”带动澳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发展;从政治层面来看,“雷锋精神”属于红色价值体系,其理论基础与澳门的社会发展相契合。
五、结语
“雷锋精神”在澳门的传承与发展既符合澳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,也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民众基础,澳门特区政府应大力弘扬“雷锋精神”,倡导“奉献、担当”的社会价值和精神,结合澳门的实际情况,实现与内地的共同进步和共同发展,始终秉持“家国情怀”和“居安思危”,促进澳门的和谐发展、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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